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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何需要注册商标?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9 08:08:17

知识产权保护现如今已经是互联网的重要话题,侵权行为的不断发生,也使得权力者对于这方面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了。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应该如何保护。

1、申请对应原创证明,例如申请商标权、著作权等方式,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内容为原创,提供法律上的有效保护。

2、申请知识产权公证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申请对应内容的原创公证,确保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知产诉讼上提供权威性的证据保护。法院对于公证书的采纳率为100%。

3、维权取证,通过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维权取证工具,对侵权行为进行记录,将成为胜诉的重要因素。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进行的中山商标注册。一般来说,国际商标注册是指在马德里进行的国际商标注册。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加入了马德里体系。

一、对马德里商标的误解认为注册马德里商标具有普遍性是完全错误的。马德里只是一种知识产权联盟。你需要选择在马德里注册哪个缔约国。注册成功后,您只能在注册所在国受到保护。换言之,您只能在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国家使用和受保护。认为国际注册证书就是商标证书是完全错误的。国际注册证书意味着马德里知识产权局已收到您的商标申请。这是马德里授权的证书。所有申请的国家都在一份证书上,该证书等同于接受通知的效力。

二、马德里商标的处理方法国内商标优先→提交国内商标局→领取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商标证书→马德里知识产权局→逐项提交相应的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证书马德里没有证书。两年后未被驳回的,视为成功注册。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当需要同时注册多个国家时,程序很简单:一般来说,商标申请人只需通过一个机构提交申请,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然后就可以向马德里协定的其他缔约方(国家除外)申请商标注册起源地。相对便宜的费用:通过马德里申请注册的国家越多,费用就越便宜。

四、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弊端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为基础,即必须先在中国申请或注册商标。在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名称和类别必须与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名称和类别一致;如果国内商标被拒,马德里商标将失效。

在一个国家登记没有那么多限制。没有商标证,国际注册证没有法律效力,亚马逊等电子商务平台也不承认。证明权的保护是非常困难的,不像一个国家注册了一个明确的证明,它很容易证明。马德里的程序非常复杂,提交过程非常缓慢,可能会有其他人急于注册商标。一般来说,要两年。中间如有拒绝或异议,需在当地找指定律师事务所,用当地语言提交审查意见。成本很高,基本上没有机会恢复。

马德里商标没有明确的通知。两年后未注册的,后期商标更换费用较大。在一个国家的登记将得到明确的通知,并随时了解进展情况,以确保每一步都能得到控制。总之,注册马德里商标的目的必须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通过马德里注册用于电子商务的商标。

商标在商品或服务、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等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那公司为何需要注册商标?下面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讲解要点。

公司注册商标好处:

1、具有区别商品或效果,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消费。

2、推进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高、稳定商品或质量。

3、有利于商场竞赛、广告宣扬,是公司诺言及质量的标志。

4、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5、商标是请求国家免检、驰名商标、省市名牌、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商标的作用日益增加,商标的战争也越来越剧烈,在市场中怎么保护公司注册商标呢?

1、已注册的商标才能够受法律保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为公司注册商标,中山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法律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此商标。他人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使用该商标,需马上使用法律途径进行阻止。

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义务。若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便会被依法撤销。

4、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向县级以上工商局投诉,请求工商局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工商局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相关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外观专利申请是有公告期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时候,如果通过审查的,专利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公告,以便其他人对专利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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