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选择商标代理机构基本的要求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5 08:22:24
现实中自行注册商标结果总是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搞得企业家们是一个头两个大,完全搞不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候才想起来找中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但是网上的代理机构一抓一大把,鱼龙混杂,谁家都说自己好,到底应该选哪一家呢?
一、选择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选择代理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正规,正规的机构才能提供相应的保障,那该如何知道你选择的代理机构是否正规呢?打开国家商标局官网,输入代理机构全称,查看是否在商标局有备案,有备案才是正规机构哦!
二、别被低价忽悠有很多企业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宜,选择一些超低折扣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注册,黑心的公司往往卷了钱就跑路了,留下一脸懵逼的你,所以,务必要擦亮双眼仔细考察,对于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机构要提起一万分的小心,多留几个心眼,不要被低价蒙蔽。
三、查看专业度正规的、有保障的代理机构也不一定都是专业的代理机构,只有专业度高的才能够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可以从各个方面考察对方的专业度,例如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流程、如何最大程度的避免驳回等等...
四、查看资质、经验资历老的代理机构,相应的经验就会越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自然拥有很多成功案例,这些都是实力的证明,一个经验丰富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能够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优的方案,将注册成功率提到最高。
五、查看公司环境以上的几点都确定没问题之后,可以亲自上代理机构进行考察,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办公环境,员工状态等。也可以看出这个机构的正规性以及专业性。
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注册是很多大企业的做法,因为将这样一件专业性非常强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才是最保险的,对于公司来说,不仅省事省心省力,还能够提高注册的成功率,所以,在没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下,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是比较靠谱的。
如果商标本身已经在注册之前被在先使用,按照法律规定,中山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者的利益也是受到保护的,那在这起诉讼中,应该保护谁的商标权利呢?
《商标法》有明文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一旦在相同或者相近产品上同时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以及未注册商标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有权排斥他人使用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的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然而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并非所有商标注册者一旦注册商标就可以一劳永逸。
当未注册商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或者宣传而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市场上消费者也能够区分商品的来源,且这些都发生在商标被注册之前,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不会造成误认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无权禁止在先使用者的继续使用商标。
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那么关于商标撤三的技巧与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撤三的技巧:以谁的名义申请。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他的商标妨碍你家商标申请了,你不要亲自出马。而是找一个跟你方没有关联的第三者作为申请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撤销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谈转让和收购的问题;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册,那我们在撤销申请时,必须撤得干净全面,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注册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撤三申请的时间。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至少试着先争取到你的名下,成为一个新的商标申请人。目前,在提出撤三申请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是比较安全的。通常情况下,商标将被驳回。撤三结果在驳回复审过程中不能终结的,可以书面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的确认再做审理。
二、撤三申请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并书面说明该商标不使用情况。第二步: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发给注册人《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第三步:登记员按时提交使用证明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事实。经审查,有证据证明该注册商标在指定的三年期限内已经实际使用的,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中山商标注册的决定书;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即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3、被授予的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即该专利权的授予将导致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或者该专利权的申请人不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系在中国完成,专利权人未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即向外国提出申请;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该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7、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的规定,即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9、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其图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0、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1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2、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专利权是基于分案申请授予的,而该分案审查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上一篇:商标异议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下一篇: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