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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司注册商标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5 08:59:31
随着商标在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好的商标资源是有限的,中山商标注册案件越多,你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率就越低。一些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如果搁置三年不使用将会被撤销,这时候就衍生了商标转让的方式。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为您总结商标转让的三大优势。商标转让有哪些优势?
1、办理时间短商标注册是一个漫长又复杂的过程,需要的时间更长。在我国申请一个注册商标,从申请受理到授权最少要一年多的时间,商标转让的办理时间申请注册商标的时间要短,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
2、成功率高由于商标资源有限,很多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你能想到的商标名称可能别人早已注册,想要注册一个好的商标真的是难上加难。申请过注册商标的人都知道,商标注册存在着一定的成功率,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获得授权,而商标转让不一样,商标转让获得商标的几率远远大于注册商标,只要其商标已获得商标权,且仍在商标保护期限内,受让方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
3、商标自身价值高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的年限越长,其商标价值就越高,因此商标转让所获得的商标,其价值较高。而新注册商标还要经过长时间积累了一定的价值,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后,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对专利文件修改总的原则是修改不能超范围,即对发明和实川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可以对其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主动修改其申请文件。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可以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手段专利需要我们加以保护,当专利人的专利技术受到他人侵权的时候,或者是专利技术受到异议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专利技术免受侵犯,解决专利技术的纠纷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当协商不管用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手段来解决专利涉及的问题。
一般而言专利分为两个方面的专利诉讼阶段
一个是专利申请的时候,由于专利没有通过审查进行的专利诉讼,
后一个是当专利技术申请成功但是有被他人无效了的情况进行的行政诉讼;这两种方式都是体现了专利人有机会补救专利技术,有权通过维权保护自身的专利技术。
专利审查过程中的诉讼是专利技术步入初步审查或则是实质审查的时候,专利技术多次提交还是没有经过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这样的情况称之为专利驳回复审,中间需要答辩,多次审查不过的话就是直接驳回的了,但是为了让专利人有一个终极的保护环节,可以通过法院提出诉讼,最终得出专利技术是否能被审查的结果。
最后是专利的无效环节,一般而言专利技术已经是获得知识产局审查完成,该专利技术已被申请专利,看专利技术是否有人异议,当有人异议即通过无效的方式推翻专利技术,这个时候如果成功被无效,专利人可以通过专利行政诉讼的方式在,在收到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到法院提出诉讼。
注册商标后,如果我们没有使用,如果是以下情况之一的,就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中山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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