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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个人商标注册怎么办理?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8 08:10:42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5、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6、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7、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9、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10、专利宣传效果好。

11、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12、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商标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而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想要获得商标权,就需要到商标管理部门注册,经注册公告后没有异议的,就获得商标权,那么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中山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由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中山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一般需要先进行侵权分析,如果确定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很大,则要及时固定证据。此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或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出普告信、律师函等法律文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者请求当地知识产权局处理。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处理时,认定浸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浸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正式起诉之前,还可以根据诉讼的具体目标,综合考虑是否需要提出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以配合诉讼取得更好的成功。实践巾,某些专利权人为了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滥用专利权,公开向竞争者或者竞争者的合作伙伴发送侵犯专利权的警告函,致使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失去交易机会,或者丧失市场俏誉。在这种情况下,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浸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权利人向他人发出侵犯专利权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经书面催告权利人行使诉权,权利人自收到该书面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既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诉讼,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其行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收到他人的警告侵犯专利权的律师函后,通过分析,自信自己的行为没有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的,可以书面催告专利权人行使诉讼,如果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撤回普告,又不向法院起诉的。被替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诉,以此维护自己的市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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