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商标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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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企业商标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6 08:59:47

中山商标注册的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法定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注册查询需要知道的5种情况:

1想注册的商标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想注册的商标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商标查询一般会有6-8个月的盲区,因为最近注册的商标联网需要时间。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的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所以商标代理公司能否给出客观的注册风险判断十分关键。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图形因为比较抽象,很难较为准确的查询近似情况。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注册的名称,不够详细,不够准确,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在注册商标时,很多顾客都会问一个问题:我的这个商标有图形、字母和汉字,既然可以同时申请,你为什么会建议我分开申请?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申请中山商标注册时,在遇到中文、英文、图形需要同步申请时,专业知识产权机构会建议大家选择分开注册。但是很多朋友不理解,甚至觉得是为了增加收益瞎忽悠。其实不然选择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提出申请注册有以下好处:

1、降低注册风险商标审查时,如果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三个要素要同时通过商标的审查,该商标才能最终被审查通过。一旦其中任一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则整个商标将整体驳回。如果将三要素分开注册,即使有一个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被驳回,而其他两个要素则是能够注册成功。

2、注册后使用灵活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整体注册的,使用的时候只能整体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一般品牌标志中,中文、英文、图形三部分比较独立,分开注册便于以后灵活使用。

3、加大保护力度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4、加快商标审查速度商标审查时,商标局对于构成要素较多的商标,审查所耗时间会更长,如遇疑难商标,将会推后审查。选择分开注册,构成要素单一,会节省商标审查的时间。同时商标组合注册有成功率低、使用不方便、审核时间长等缺点。要知道截至11月底,中国商标申请量达511万件,中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占世界商标总量的40%以上,连续第16年位居世界第一。

鉴于现在商标数据库如此庞大,大家在申请商标时,如果注册企业考虑成本因素,且短期内没有更改商标的计划,可考虑组合注册的方式。但从企业品牌长远的角度来看最好选择单一要素、主要要素分别进行申请注册。

最近有人提问说:我们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具体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呢?求告知,谢谢!首先确定我们要做贸易公司,就需要先找注册贸易公司,还要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点是经营范围的填写,因为公司注册下来后能够开展哪些业务,是直接取决于所填写的经营范围的。如果开展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是会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的。重点!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填写?最好用的方法,就是先确定贸易公司的主营业务、兼营业务以及未来将要开展的业务,然后对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来填写。

经营范围大体包括如下:1、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厨房用品、家用电器、洗化用品、家居用品、服装、箱包、体育用品销售。

2、普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代理;煤炭、矿产品、建材、水泥熟料、橡胶制品、桶装润滑油、水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普通劳保用品、五金、家用电器、棉花、塑料制品、燃料油农产品(不含食品)、化肥、沥青、木薯干、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具、食品。

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机电产品及零部件、汽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信产品(除地面接收设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百货、化工产品;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医疗器械二、三类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蜂产品、茶叶的销售。

4、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机电产品及零部件、汽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百货、化工产品;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医疗器械二、三类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蜂产品、茶叶的销售。

5、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非实物方式批发;货物进出口业务;销售农副产品、家居饰品、床上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化妆品、水产品;企业管理咨询。

6、贸易公司,区内贸易代理,转口贸易,承接海外工程承包,区内仓储、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受让土地使用权地块范围内房产经营业务。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详细的信息欢迎咨询我司服务中山商标注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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