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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商标申请的详细流程

作者:中山鑫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4 08:11:4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许多事情可以在网上处理,如购物、支付等。有些朋友不知道商标转让也可以在网上申请,许多代理公司在网上都有商标转让平台。在选择代理时,我们需要检查他们的代理资格,此外,我们还需要查看他们的代理数量等。这里我们为您推荐金典商标。以下是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必要条件,可供商标转让前参考。

商标转让代理选择条件:

一、这要看它的历史是否悠久:商标的处理周期很长,新的申请至少需要一年半才能发出;变更、转让、合同备案和续签也需要近一年的时间。历史悠久的代理机构已经成熟,不会因新成立的小公司等短期业务问题而倒闭,使您的商标得到保证,避免了拿不到注册证、找不到人、不投诉的窘境;

二、这要看人员是否专业:中国有实力的代理商都持有商标局颁发的商标代理资格证书,在中国持有该证书的人数少于2000人。

三、这取决于代理数量:自2003年国家开放商标代理市场以来,我国新成立了近千家大大小小的商标代理机构,其中河南省有40多家。在这些商标代理组织中,大多只有几十次,不足以生存。不到一年,就有几十家因为这个原因倒闭了。

四、这取决于声誉:有信誉的大型代理机构将作为商标转让会的代理人实事求是,并将事先如实告知您办理商标的期限和费用;一些缺乏信誉的代理机构将吹嘘其经营商标你再过几个月,这才是高瞻远瞩骗局的开始;

五、要查看您是否有注册证书;

六、商标局与专利局的结合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专利代理人实行相对严格的审查制度,准入率低,实践稳定性高。专利局和商标局的合并是世界上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因此,规模较大的专利局不仅避免了企业倒闭的困境,而且工作经验和代理质量明显高于一般商标代理机构。

七、最好委托商标转让代理公司。正规公司的公司有完善的章程。一般来说,从转让开始到取得注册证结束,都有固定的商标顾问进行跟踪。经验丰富,提交的概率大大增加。很多人都知道早提交通比晚提交通的可能性大。

商标是企业树立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的重要前提,对企业的经营无疑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初创企业。由于中山商标注册的申请过程相当复杂,需要在早期进行商标标识设计,然后为了判断成功率,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注册申请。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往往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管理者去了解甚至申请,因此兴起的商标代理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

第一:那些没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人需要花很多时间来了解过程和预防措施。不明确的步骤往往会导致申请者因为一些小问题而来回奔波,浪费时间和精力。选择代理的专业知识往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方便,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地完成商标注册,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从用钱的角度看,为什么自己申请只需要交官费,还需要通过中介支付代理费,还要多交手续费?你为什么要省注册费呢。首次接触商标注册,很多问题不了解,需要自己亲身体验,难免来回奔波,各种费用堆积如山,实际成本远高于服务费,一旦被拒绝,就是浪费时间和成本。然后委托一个可靠的代理机构来做这项工作,同时,损失更低,收益更大,一旦申请成功,商标本身的价值也可能翻倍。

第三:该机构在商标注册方面的经验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从形式到内容,意味着可以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控制内容。凭借专业的判断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注册核准率,从而提高成功率。综上所述,与自己的应用程序相比,选择代理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具有更加突出的整体优势。

权利要求书应按如下要求撰写:

1、应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使用的科技术语应与说明书一致,不得有插图。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尽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必要的技术特征。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用其他方式表达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先写前序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以及现有技术中与其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再写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3、引用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要用其他方式表达外,从属权利要求应先写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可能时把编号写在首句;再写特征部分,写·明技术特征,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

撰写权利要求书的要求

1、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3、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4、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5、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6、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所谓的品牌,是指用来识别某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标志,它通常由文字、标记、符号、图案和颜色等要素的组合构成。品牌不仅是产品的标志,更是产品质量、性能、服务等满足消费者使用产品可靠程度的综合体现。好的品牌具有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的丰富内涵。品牌管理,指的是对从品牌创建到品牌生命终结的整个品牌生命周期进行管理的过程,包括品牌调研、品牌创建、品牌定位、品牌推广、品牌维权、品牌检测、品牌更新、品牌终结等。

品牌维权,作为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维权、怎样维权呢?常见的有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方法,是事先维权法。即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是由申请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后予以注册的商标。我国注册商标的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从事商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商标使用者,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从事服务行业的商标使用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或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书面通知中山商标注册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专利申请,是由申请人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核后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指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类。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指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也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但它必须表现为一种具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而且与发明相比,它的技术创新水平比较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申请被驳回或不予公告的专利,专利局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专利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专利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方法,是事后维权。即当商标专用权或专利独占权被侵害时,依法维权。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是行政方式。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自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处理时,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民事诉讼方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是,人民法院对此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没有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三是刑事诉讼方式。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是行政方式。假冒他人专利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款。

二是民事诉讼方式。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三是刑事诉讼方式。假冒他人专利的;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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